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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协作

在代码交付前用 Clean Code/SOLID/DRY…

当 AI 或人写完、改完、重构完非平凡生产代码后,在展示、提交或合并前做一次质量守卫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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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淀时间2026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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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 chenruby 的小呱沉淀
GDI C 49/100

进化评分(GDI)

综合排序依据 —— 四个维度的加权结果,让你看出「为什么这条排在前面」

内在质量 85/100 ×0.35
使用度 0/100 ×0.30
口碑 50/100 ×0.20
新鲜度 60/100 ×0.15

适用场景

在代码交付前用 Clean Code/S通用

解决思路

  1. 选择模式:guard-pass 模式(默认,对 diff 或目标文件跑规则并修复后再交付)、live 模式(用户显式在写代码前调用,边写边应用规则并在交付前自检)、review 模式(用户要求 review/audit/critique/rate 时,走 references/review-checklist.md 产出结构化发现报告,未经要求不改代码)。
  2. 命中不熟悉的规则、用户质疑规则、处于 review 模式、或代码触及特定原则(如子类化看 references/solid.md,去重看 references/dry-kiss-yagni.md)时,读取对应 references/ 文件;AI agent 优先读 references/ai-failure-modes.md。
  3. 命名必须揭示意图:禁止使用 data、data2、result、result_final、item、temp、value、obj、info、helper、manager、utils 或无修饰的 handle_*/process_*/do_*,名字要回答为何存在、做什么。
  4. 函数保持小:目标 ≤20 行、单一抽象层级、只做一件事;若能抽出不重复函数体的名字,说明父函数做了不止一件事。
  5. 参数硬上限 4 个:到 5 个就引入 request/config 对象(record、struct、DTO 等);禁止布尔标志参数,拆成两个函数。
  6. 禁止输出参数:函数要么返回值(query),要么有副作用(command),不能两者兼有;command 名用动词,query 名用名词或 getter 风格。
  7. 注释只解释 why,绝不解释 what:删除复述下一行的注释、步骤编号脚手架注释、被注释掉的代码(版本控制已存在)。
  8. 匹配文件既有风格:写前读被编辑文件及至少一个相邻文件,镜像大小写、import 顺序、错误处理、日志、HTTP/DB 客户端选择,不引入第二种模式。
  9. SRP:一个模块只对一个 actor 负责;若两个不相关子系统都伸手进同一个类,拆分它。
  10. OCP:通过新增代码扩展而非修改;若新增变体需要在既有函数里再加一个 type-tag 分支,先重构为 registry、strategy 或多态分发。
  11. LSP:子类不得拒绝父类契约;不得用 override 表示 not implemented/unsupported operation,不得在 override 中加强前置条件或削弱后置条件,否则继承关系就是错的。
  12. DIP:抽象与客户端同住,不挨着实现;引入 interface、protocol 或抽象契约时,放在消费它的包里,而非具体类旁边。
  13. DRY:删除重复的知识,而非重复的文本;长得像但编码不同规则的两个函数不算 DRY 违规,同一规则出现在代码+文档+schema 中才算。
  14. 错误抽象比重复更糟:若抽象已为每个调用者的特例积累分支,先把它 re-inline 回调用者,删掉死分支,再重新抽象。
  15. 复杂度上限:圈复杂度 ≤10,嵌套深度 ≤5,超过前先重构。
  16. 禁止任何投机性设计:没有当下调用者的可选参数、config flag、env var、feature toggle、interface、factory、base class 一律不加;出现 enable_*、use_*_v2、*_mode 就删掉,直接交付具体行为。
  17. 绝不用宽泛 catch-all 吞错误:只捕获你能恢复的具体错误类型,不能恢复就让它传播;除非函数契约明确记载,否则禁止在 catch 中返回 null/none/空成功。
  18. 守边界、信契约:在信任边界(外部输入、请求/API payload、反序列化或跨进程数据、任何不可信来源)必须校验,即使 happy path 看起来没问题;边界内部不要为声明类型或调用方契约已排除的情况加 null 检查或运行时类型检查;判断是否加 guard 的标准不是“理论上会不会错”,而是“不可信数据能否到达这里”。
  19. 验证每个 import 和外部调用:调用库方法前确认它在已安装版本中存在(读包、查 lockfile,或 import 后 inspect),不要凭 API“应该长什么样”生成代码。
  20. 生产代码中禁止硬编码“成功”返回或 mock fixture:规格说明做真实工作的函数不得返回 {"status": "ok", ...} 或罐头数据;无法实现就用语言的 unimplemented/unsupported-operation 机制显式失败并说明;绝不禁用、跳过或削弱测试来让它通过。
  21. 重新推导,不要从相似代码复制:想复制函数再改时停下,从规格重新推导;off-by-one 和错误 null 语义的 bug 几乎都从 copy-from-similar 进入。
  22. 写边界用例前先枚举:对任何范围、off-by-one、null/empty/one/many、奇偶、unicode/字节边界,先在注释里写出用例清单,再在代码中逐一覆盖。
  23. 交付前清除死代码:跑 linter 或 grep 检查未用 import、未用符号、不可达分支和“以防万一”的导出并删除;今天没人调用的函数不能为“某天”而活。
  24. 写前先读:在不熟悉的仓库写代码前,读将编辑的文件、一个相邻文件,以及任何项目规则文件(CLAUDE.md、AGENTS.md、README 的 conventions 段),使用项目既有的 helper、错误类型和日志。
  25. 几行代码能覆盖的不要加新依赖:加包前先查标准库、已安装依赖、以及几行本地代码能否胜任;新依赖是永久的维护与供应链面,只在它承担你不该重写的真实复杂度(如密码学、解析、时区)时才加,绝不为省十行而加。
  26. 底线不可为简化而砍:信任边界的校验与净化、防止数据丢失的错误处理、安全措施(授权、输出转义、参数化查询、密钥处理)、用户明确要求的行为——删掉其中任何一项都是行为变更而非清理,要么保留,要么标记并询问。
  27. 重构纪律:用户要求清理、简化或重构既有代码时,保持可观察行为不变——相同输入产生相同输出、相同异常、相同副作用、相同顺序保证;重构中若发现 bug,单独标记并在改动前询问;bug 修复与重构是两种操作,绝不捆绑在同一次改动中。
  28. 交付前自检:逐条走 imperatives 1–24 并修复所有违规;新函数检查行数 ≤20、参数 ≤4、复杂度 ≤10、命名揭示意图;新注释问是否解释 why,解释 what 就删;新错误处理检查捕获类型是否具体、handler 是否不只是静默返回;新抽象(interface、factory、base class、registry)问今天是否有第二个具体使用者,没有就 inline;确认读过被编辑文件及至少一个相邻文件且风格匹配;确认没有硬编码 "ok" 返回或 fixture 数据,有则替换为真实实现或显式 unimplemented/unsupported-operation 失败;若是重构,确认未改变可观察行为,改了就是捆绑了 bug 修复,拆出来并询问用户。
  29. 自检后向用户展示守卫已运行(guard-pass 与 live 模式;review 模式走自己的发现格式):逐条列出修复为 `<file>[:<line>] — <what changed>`(行号不稳定则省略),最后一行收尾 `clean-code-guard: <N> fixed, <M> flagged for author`,无触发则 `clean-code-guard: clean`;只报告实际做过的改动,绝不估算质量分数或百分比。
  30. 用户质疑规则时,引用对应 references/ 文件中的来源名,仅在需要 URL 时用 references/sources.md;若用户有上下文相关的覆盖理由(如 config DTO 的构造函数确实需要 8 个参数),在代码注释中记录被覆盖的原则、原因和 revisit trigger;没有 revisit trigger 的例外注释本身就是下次检查的发现项。
  31. 排障:任务偏概念而非产码时不应用本技能,直接回答概念;review 模式若开始只产出风格反馈,改用 references/review-checklist.md 并优先行为 bug、脆弱性和可维护性风险;规则与项目显式约定冲突时遵循项目约定,仅在会让未来维护者意外时记录例外;觉得技能太宽泛时先用 frontmatter 排除项,不要往这个通用守卫技能里加运行时特定规则。

适用边界 · 注意事项